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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鹏炬商事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选聘公告

2026-05-15


鹏炬商调

商事调解员选聘


为进一步充实商事调解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商事纠纷化解能力,落实《商事调解条例》关于商事调解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商事调解员,增补商事调解领域专业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商事调解员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严格遵循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任,严格执行《商事调解条例》及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注重候选人专业素养、实务经验与职业操守,兼顾商事领域专业多样性与国际商事纠纷处理需求,确保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性、公信力。


02


商事调解员职责

  1. 宣传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商事主体通过调解化解争议;

  2. 接受本中心指派,中立、公正开展商事纠纷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3. 严格遵守商事调解保密规则,不得泄露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未公开信息;

  4. 参加行业协会和本中心组织的调解员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持续提升调解专业能力;

  5. 按照要求制作调解文书,及时反馈调解过程和结果,做好调解案件材料整理并档案归档;

  6. 开展商事调解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持续为中心优化调解服务提供专业建议。


03


选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勤勉尽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调解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纠纷化解意识;

3.具备充足时间参与调解工作,能够高效完成调解中心指派的调解任务。

4.具备基础计算机技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适应司法信息化和商事调解数字化工作要求

5.无刑事处罚记录,无不良从业征信记录,未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禁入名单;

(二)专业条件

依据《商事调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申请者须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且从事商事调解工作满3年;

2.从事律师、仲裁、公证工作满3年,或曾任法官、检察官满3年;

3.具备法律、经济、科学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从事法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商事调解条例》施行前已从事商事调解工作满3年,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中心将予以优先考虑:

1.在商事调解、仲裁、谈判促进、专家评审等领域具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

2.具有国际商事案件、跨境商事纠纷审理或代理的丰富经验,熟悉国际法律制度和商事惯例,具备双语或多语沟通能力的涉外专业人才;

3.在高科技、知识产权、海事海商、金融资本市场、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建设工程等领域具有专业代表性和行业影响力;

4.具备心理学、法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先。


04


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申请报名→材料审核→候选名单复核→通知录用的规范流程进行。

(一)申请报名

请报名申请人需填写《202605-鹏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申请表》(见下列附件),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按要求提交。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由中心人事部门负责商事调解员选聘工作。具体聘任流程如下:

1.根据《商事调解条例》及本公告选聘条件,由人事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验专业资质、工作经验等内容,确定符合初审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2.通过初步审核后,将由人事部门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复核,结合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实务经验、资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任调解员名单。

(三)通知录用

中心人事部门将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向拟聘任人员统一发放录用通知;未获聘任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05


申请方式

(一)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仔细核对姓名、资质信息等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成后将申报材料一并保存为压缩包的形式,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统一采用“姓名+调解员申请表”格式。

(二)材料要求

1.《202605-鹏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申请表》;

2.身份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及语言能力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仲裁员资格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4.工作经历、商事调解/法律实务/行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5.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职业信用记录的本人声明;

6.其他可证明专业能力、行业影响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研究成果、案例文书等)。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贾悦甜

2.咨询电话:0755-83538303

3.报名邮箱:pengju@pjcmc.org.cn


06


注意事项

本次选聘长期有效且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本中心将对所有材料严格保密。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调解员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鹏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申请表》(中文版/英文版)下载

202605-鹏炬商事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申请表.pdf

202605-Pengju Commercial Mediation Center Commercial Mediator Application For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