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功能及职责说明
党支部
深圳市福田区鹏炬商事调解中心(下称“本中心”)设立党支部,全面加强党对中心发展的领导。
理事会
本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负责行使中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理事会设理事5人(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中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理事会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
本中心设监事1人,负责检查中心财务,对理事、主任行为进行监督。
主任
理事会下设主任1人,任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是围绕商事调解业务发展趋势和商事调解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集中攻关,深入研究,为党支部、理事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常设机构。
行政部
理事会下设行政部,负责完成公司行政事务工作及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监督与执行;协助做好中心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财务部
理事会下设财务部,负责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满足财务信息要求;定期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实财务预算,对各项费用进行严格控制。
事业部
理事会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下设多个事业部,负责中心接收商事纠纷调解、咨询、研讨、交流服务;接收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仲裁机构等委派、委托的相关法律服务的具体作业。
其中事业一部负责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仲裁机构等委派、委托的相关法律服务,及自收商事案件的调解;事业二部负责本中心批量性金融案件的商事调解;事业三部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商事调解。
人力资源部
理事会下设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绩效、员工关系等的人资工作。